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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443-8260七、创新型中小企业如何认定? 创新性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直通车”和“评价指标”两种方式。 (一)直通车 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100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相关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八、评价指标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证书从哪 获取? 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有“数字化水平测评”界面,点击进入可测试获得数字化水平的等级报告,下载即可做附件。 申报中进入申报系统会要求先完成数字化测评,其结果自动填入申报表,无法手动修改。 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有什么区别?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十、称号的有效期有多久? 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十一、申报企业享受直通条件,是否还要 提供其他材料? 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也要按照正常申报流程,填报系统。 这是因为,相应的自评表或申请表有关信息均要填写,企业不能因为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条件或不参与打分而不填写,这是申报的基本要求。既然填写就需要有相应的佐证材料,这是申报的基本逻辑。 就是整理一下资料也不花费多少时间,且有以下好处: (1)如果直通条件不符合要求,还可以依据填写的信息通过打分来判断; (2)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企业每年更新信息,不填写影响信息更新,可能会被取消复核资格。 所以,不能只是简单地提交直通条件要求的材料。 十二、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后, 企业名称可以变更吗? 可以。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不再符合评价或认定标准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公告或认定;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认定。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