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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443-8260“专精特新”企业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自2018年工信部开展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以来,经过5年时间的培育,国内涌现出一批“补短板”、“填空白”企业。
2022年,“专精特新”首次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政策热词、产业热词、招商热词。同年工信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统一标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什么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是“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缩写。其中,“专”指专业化与专项技术,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精”指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特”指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新”指自主创新与模式创新。企业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申报专精特新。
二、专精特新企业有什么特点?
重点发展哪些领域?
专精特新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但都拥有各自的“独门绝技”,在细分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具备一定话语权。专精特新企业一般精耕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和电力装备十大领域。
三、专精特新企业如何分类?
2022年6月1日,工信部最新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将优质中小企业的发掘和培育分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三个梯度。
四、申报“专精特新”有什么补贴奖励政策?
在国家层面,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在省级层面, 金融系统“专精特新贷”最高5000万贷款,2022年4月已全面实施;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市级层面,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由于政策有即时性,具体以各地市奖补政策为准)
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何认定?
专精特新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但都拥有各自的“独门绝技”,在细分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具备一定话语权。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④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企业一般精耕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和电力装备十大领域。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何认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专业化指标: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精细化指标: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特色化指标: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