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国知局指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咨询热线
180-2443-8260问:请求专利权期限补偿的,应何时缴纳费用?
问:增加或者改正专利优先权,如何填写请求书? 答: 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应当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其中,改正优先权的,应当分别写明改正前和改正后优先权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 问:已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可以进行独占或排他许可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要求了优先权的,可以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者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请求在请求书中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
《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已经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存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所规定的专利权处于独占或者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情形,专利权人应当及时撤回开放许可声明,同时通知被许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