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国知局指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咨询热线
180-2443-8260问:通过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何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哪些费用?
答: 通过预审的专利申请,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应在获得申请号当日,一次性足额缴纳下列费用: 1. 申请费(含附加费); 2. 优先权要求费(如实际发生); 3. 公布印刷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 4. 实质审查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 问:什么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答: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主体需要是具备专利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情形有如下: 第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第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三、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