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国知局指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咨询热线
180-2443-8260问:专利快速预审是否有期限要求?
答:
专利快速预审是期限要求的,其具体的期限要求如下:
1. 受理期限:保护中心收到预审案件1-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首次响应时间(从决定受理到第一次发出预审意见的时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般在2-3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在3-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7个工作日;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在5-7个工作日,最长不超10个工作日。如遇到预审案件积压情况,预审周期可能会出现延迟。
3. 答复期限:申请人通常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和答复,有些预审案件在预审通知书中预审员会指出需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长时间无故不修改也不答复的,视为撤回预审申请;申请人在第二次收到预审意见通知书并且经修改仍不合格的,将视为预审不合格,发出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4. 申请正式提交期限: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应尽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申请,无故不提交的,将面临暂停受理预审案件甚至取消备案资格的处罚。
问:哪些情况下,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调解?
答: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存在如下任一情况,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调解: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
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3、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和报酬纠纷;
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5、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