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国知局指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咨询热线

180-2443-8260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 首页>浩洋资讯>专利申请
返回
列表

外观专利2021年6月1日(含该日)后申请,保护期限为15年!

文章出处:专利申请 网站编辑: 浩洋知识产权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1-05-27 16:13:47

《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二三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0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因专利法实施细则尚在修改过程中,为保障修改后专利法的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24日


因《专利法实施细则》尚在修改过程中,为保障修改后专利法的施行,国知局制定了《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条规定:

申请日为2021年5月31日(含该日)之前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也即,申请日为6月1日(含该日)之后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十五年,自申请日起算。




热门文章

最新资讯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