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就企业关注点较多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1、我公司2020年9月成立,从时间上看,2021年可以认定高新企业技术企业吗?
回答:不能。《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依甘肃省目前的政策,每年高新企业认定时间大概在6月和8月两批次,也就是说在2020年8月之前成立的企业有可能赶上第二批次申报时间,具体时间以认定当年甘肃省科技厅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回答:分公司不行,子公司可以。因为分公司没有资格单独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格,但是可以与总公司共同享受税收优惠。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因此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就可以单独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且成功认定后同样能享受到税收优惠。
回答:不一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而且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使用一次。即***次认定高新企业时已使用过的知识产权,下次高新企业认定不能再次使用。
注:知识产权可以是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
4、我公司成立***年,在财务方面应注意什么方面?
回答:公司成立***年,财务帐上需要保持有一定的收入(不要为零)。账簿设置需要有研发费用,保持研发费用占比达到相应的指标。同时,账簿数据保持和纳税申报表的统一。
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和与同期销售收入总和的比例***近一年不低于5%(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
5,000万元至2亿元(含))和不低于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如果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就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回答: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 183 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注: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回答:70分以上(不含70分)。高新企业认定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
100 分(知识产权部分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占30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长性指标占20分),综合得分达到 70
分以上为符合认定要求。
回答:高新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如下: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其他费用。
注:高新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不一致。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
回答: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个大总和,是把各个单项研发活动分别进行有效测度,进而加总计算出来。而研发费用归集,是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所以在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时必须细致。
注: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回答:根据相关要求,凡是给企业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的服务商或机构,都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非常精通,还要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要求。
可以归结为:三个持续、 八大领域 、八个条件。
三个持续:①持续研究与开发;②持续技术成果转化;③持续形成核心知识产权。
八大领域:①电子信息;②生物与新医药;③航空航天;④新材料;⑤高技术服务;⑥新能源与节能;⑦资源与环境;⑧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八个条件:①成立年限;②知识产权;③技术领域;④科技人员;⑤研发费用;⑥高品收入;⑦创新能力;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