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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443-8260一、申报对象
我市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家具行业企业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目标的项目。
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家具行业企业按行业大类代码确定所属行业,其中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13,14,15,纺织服装制造业:17,18,家具制造业:21。
二、申报条件
申报自动化改造的项目,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企业注册登记成立满一年并已投产,企业新成立一年以内的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项目在2021年1月1日后实施。
(四)项目设备投入200万元(含)以上,项目设备投入的资助范围为购置设备、仪器及配套软件的费用(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五)所申报的项目已完工。
(六)申报企业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按照设备投入总额最高给予2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具体资助比例根据扶持资金的预算规模和实际企业申报额度等因素确定,资金用完即止。
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自动化改造项目。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含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自动化改造项目投入明细表。
(五)项目设备投入相应的合同、发票(报关单)和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
(六)申报设备的全景照片及铭牌照片。
(七)项目投入50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经镇街统计部门盖章确认或从系统打印带统计部门水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
(八)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需提供《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属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需提供由统计部门出具的所属行业代码的证明文件。
(九)项目责任承诺书。
五、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
(二)镇街初审
(三)项目审核
1.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 行现场验收认定,核查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通过验收认定的项目开展财务审计,核定项目投入。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形成拟资助名单,通过“企莞家”平台向社会公示 3 天。
(四)审批拨付
市指挥部工业调度组审议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市指挥部批准 同意后,市工信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浩洋知识产权 联系电话:18024438260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旺南世贸大厦3栋1402室